青原區貫徹實施《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
條例》情況的執法檢查報告
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
為了促進《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更好地貫徹實施,督促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河道采砂的管理,切實保護河道生態環境,保障防洪、通航和供水安全。根據區人大常委會2019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安排,近期,區人大常委會組織執法檢查組對《條例》在我區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執法檢查組在對《條例》進行了集中學習并聽取了區人民政府的匯報后,先后赴值夏鎮芳洲采砂區、區河道采砂集中裝卸點(華能沙場)、富田鎮富水河河道采砂整治現場等地進行了實地察看,并在值夏鎮、河東街道、富田鎮分別召開座談會,通過與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當地的人大代表、現場執法負責人、混泥土攪拌企業主、砂石運輸車主、采砂點附近的干部群眾座談、交流,聽取情況匯報和意見建議,全面地了解了我區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現將執法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條例》實施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自2017年1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實施《條例》,采取了以下措施:
?。ㄒ唬┞鋵嵭姓组L負責制,加大了《條例》的宣傳力度。《條例》實施以來,青原區成立了以區人民政府區長為組長的河道采砂管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對河道采砂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區水利局通過舉辦學習班、印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開展新聞媒體報道等形式進行宣傳,提高了全社會對《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為《條例》實施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嚴格依法行政,大力整治了非法砂場、碼頭。區政府組織區水利、城管、公安、檢察等部門和鄉鎮政府,集中對富水河、贛江青原段沿線的非法采砂設備進行了強制拆除,重拳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共刑事拘留非法采砂人員7人,收取罰沒款150余萬元,徹底遏制了沿線非法采砂勢頭。同時,對贛江沿線21座非法砂場碼頭進行了專項整治。通過近3年的大力整治,關閉取締大小砂場38家,全區三大河流采砂設施拆除率達90%以上。
(三)編制河道采砂規劃,規范了砂石采運秩序。為建設贛江最美岸線,區水利局根據省、市規劃要求,將贛江華能砂場收歸國有,實行統一經營管理,以進一步規范采砂秩序。一是重新調整了芳洲采區規劃。經省政府批準,將值夏鎮芳洲采區面積從0.20平方公里調整為0.67平方公里,年采量從15萬噸調整為94萬噸。二是對青原區贛江砂石碼頭進行統一規劃布局,規劃新建一個占地面積約260多畝、2條運輸通道、6條砂石傳輸帶、1條袋裝砂生產線的標準化砂場。三是實行河道砂石國有統一經營管理。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砂石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區政府制定和印發了《青原區河道砂石資源管理實施方案》,自2019年1月1日開始與市里同步實施,并從區水利、公安、市監、城管、交警、交通、市海事局抽調人員組成青原區砂石資源聯合執法隊,由區砂管辦統一調度指揮,負責砂石資源的聯合執法工作,有效規范了青原區內的砂石采運市場。
(四)全程監管,確保市場管理有序。一是加強經營管理隊伍建設。明確由青原區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全區河道資源經營管理工作,砂石經營隊伍基本建立;二是加強砂石銷售設施建設,按照方便群眾、服務群眾、保障砂石供應、助推重點項目建設要求,圍繞區內河砂不外銷、不濫采、不污染三個主要目標,加快建設砂石接卸集散體系,著力建立砂石銷售管理體系、運砂車輛監管體系、用砂巡查管理體系,努力實現砂石采、運、銷全過程監管;三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從區城管局抽調16名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的隊員,全天候駐守砂場,克服環境條件差、工作量大的困難,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對非法采砂、屯積倒賣、外運外銷、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確保全區砂石市場穩定有序。
三年來,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在貫徹實施《條例》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取得明顯效果,主要表現在:
一是理順了全區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明確水利、公安、市監、交通、城管、海事、航道等部門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各自的職責,河道采砂管理政出多門的現象已得到改變。
二是迅速扭轉了河道采砂混亂的局面。實現了河道采砂從無章開采到依法管理轉變,從無序開采到規范有序、科學利用轉變,從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轉變。把河道采砂逐步規范到可采區內,對采砂船數量、采砂范圍、采砂量、采砂高程等進行了嚴格控制,河道采砂基本做到科學規劃、合理選點、適度開發、規范管理。同時嚴格了砂石運輸車輛管理,從源頭上堵住了運輸超載、砂石撒落、路面揚塵等破壞道路和環境的亂象發生。
三是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條例》實施前,一些地方的村民沒有樹立河道砂石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的觀念,錯誤地認為流經村門口的河道砂石歸村民所有,常因賣砂場采砂而引發打架斗毆、上訪等許多社會問題。通過《條例》的宣傳和實施,村民和砂場隨意采砂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避免了許多社會矛盾的發生。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這次檢查的情況看,《條例》在我區貫徹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條例》實施的宣傳還不到位。《條例》實施前,我區河道采砂主體不清、責任不明,存在濫采亂挖、掠奪性開采、破壞性開采的現象。《條例》實施后,濫采亂挖的勢頭得以遏制,但基層干部群眾對因《條例》實施出現的如采量下降、運輸加價、黑市流通等新問題認識不足,簡單的把責任推到政府統一經營管理上,甚至認為還不如《條例》實施前的使用方便、價格合理,對存在的濫采亂挖、掠奪性開采、破壞性開采的危害性反而認識不足;區政府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對《條例》實施后出現的資源越用越少、價格自然上漲、規范有序利用而形成的用砂難、用砂貴、采砂區規劃控制等焦點問題宣傳不夠深入,群眾仍有不少誤解和負面情緒。
(二)《條例》實施的準備還不到位。《條例》實施前后的最大區別就是無序與有序,對于從無序過渡到有序階段出現的空檔期和磨合期,相關部門應對不足、準備還不到位。檢查中發現在取消無序采砂與建立有序采砂的過程出現了脫節,由于采砂點減少、砂石裝卸場地設施不完善、不法運輸車主因排隊裝砂周期長而借機哄抬運價,致使砂石價格兩年間上漲近三倍,社會反響強烈。
(三)《條例》實施的規劃還不到位。《條例》實施后整個青原區采砂范圍只剩下“一區一點”,即贛江芳洲采砂區和華能砂場裝運點,并且按規定還要供應市里、井開區及其他縣的有關重點工程用砂,導致砂石供應極其緊張,尤其是富灘以上鄉鎮的群眾買砂難且價格貴,當地干部群眾強烈要求區政府在富水河中上游增設一個采砂區和裝運點。
三、進一步貫徹實施《條例》的意見和建議
為了進一步貫徹實施《條例》,促進全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依法、有序、科學開展,實現既保護河道生態環境,保障防洪、通航和供水安全,又保障轄區內的砂石正常供應,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要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強化政府在河道采砂管理中職責。一要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擴大覆蓋面和針對性。重點對河道采砂收歸國有統一經營、砂石資源不可再生、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加大宣傳,爭取廣大基層干部群眾對河道采砂新政的理解、支持和監督,共同維護我區河道采砂的良好秩序和法治環境,努力探索河道采砂管理的治本之策。二要全面落實采砂管理責任制,從嚴落實采砂規劃和許可制度,深入推進水利部門與城管執法協作,明確職責權限,共同維護采砂秩序和運銷市場。三要加強河道采砂執法監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格落實執法責任,提高執法水平,規范執法行為,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大對非法采砂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是對采、運、銷各個環節的“砂霸”行為應從重打擊。四要落實政企分開、執法監管與開采經營分離的要求,既嚴格監管,又依法經營。
(二)要強化資源和生態保護,科學合理編制和修訂采砂規劃。區政府應站在既要堅持可持續利用和生態保護、又要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角度,加快對我區河道采砂規劃的編制與修訂。建議在組織專家論證和充分聽取基層干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盡快修訂富水河采砂規劃,在富水河中上游規劃并啟動建設一個新采砂區和裝運點,以緩解青東公路沿線鄉鎮尤其是富水河沿岸村民和重點工程、公益事業項目用砂難的局面。
(三)要突出綜合施策,依法規范沙砂采運行為。面對當前我區的河砂市場現狀,區政府要以推動《條例》的貫徹實施為契機,以河道砂石的“采、運、銷”為抓手,以降低用砂成本、提升服務質量為目標,嚴格依法行政,以確保我區河道采砂行為規范有序。一是要鼓勵發展機制砂石等替代材料,開辟河道采砂備用補給渠道,充分利用采砂棄料、建筑廢料進行加工,生產替代砂石,以滿足和彌補市場需求。二是要大力整治和規范砂石運輸市場,嚴格落實“以需定銷”政策,尤其是對城區居民裝修用砂實行砂石運輸配送制,直供到戶,防止中間環節肆意擾亂市場,以維護用砂秩序,平抑市場價格。與此同時要加大外運外賣稽查力度,保證區內重點項目和民生用砂需求。三是要加快在建的河東華能標準化砂場建設進度,盡快完善功能配套,高標準、高質量建設,修建進出砂場的道路,增加采、裝設備,平整停車場地,配建好地磅、門禁系統等設施,確保早日為用砂企業和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