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青原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青原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29日通過以下任免決定。
任命:
張時兵同志為青原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免去:
胡四平同志的青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