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區人民檢察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
審議意見
區人民檢察院:
區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人民檢察院《關于公益訴訟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2017年以來,區人民檢察院主動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等領域開展了多次專項監督活動,對存在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了有效監督,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難和不足,如公益訴訟工作力量不足、公益訴訟社會氛圍不濃、部門協同配合不夠等。經會議審議,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公益訴訟工作開展以來,區檢察機關雖然借助各種宣傳媒介,對公益訴訟工作開展了一定的宣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檢察機關配置新職權知曉度不高的問題,群眾及部分行政機關干部對公益訴訟工作不了解、不配合、不參與,不利于公益訴訟工作的有效推進。建議區檢察機關認真研究,加大對區委、區政府《關于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學習、宣傳。通過典型案例宣傳等通俗易懂和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真正營造政府認可、部門認同、社會認知、群眾參與和支持的良好氛圍。
(二)提高認識,強化配合
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其根本目的是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與行政機關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既是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也是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大力支持。建議區人民檢察院突出工作重點,與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林業局、交通局一道,針對富灘煤矸石場偷采偷運、礦山修復、粉塵污染和超載超速進行整治,行使好檢察機關的新職權,樹立新權威。
(三)完善程序,強化保障
由于公益訴訟工作是檢察機關的一項新增職能,尚沒有專門的機構、編制和經費,也未建立規范的檢察建議落實機制,建議區人民檢察院盡快完善相關程序,有效解決檢察建議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區財政部門要將公益訴訟工作經費列入每年的財政預算,并設立公益訴訟專項資金賬戶,為公益訴訟工作提供基本保障。